應用超敏感該如何講?(下)

2024釋經講道研討會 精彩內容 (下)

美國聖言講道學院院長/賴若瀚牧師

三、根據聖經 容許例外情況
上篇談到,講道的應用,第一要注重會眾的背景跟忌諱,第二如果不與真理道德信仰相違,可以容許有不同的解釋跟應用存在。本次我們要談第三個守則,就是講到神原先整體的心意時,可以根據聖經,容許有例外的情況出現。

▍婚姻跟永約的關係

當你的會眾,有再婚的、有已經離婚的、有正在考慮離婚的、還有關係非常不好的,你怎麼來勸他們呢?太十九1-6這一段經文很特別,它講到神原先的心意,但也不排除有例外的情況。面對離婚的問題,法利賽人拿休妻的事情來試探耶穌。如果研究四福音,就知道當時有兩個學派,一個比較保守、一個比較開放。沙買學派比較嚴謹,他們認為,除非這個妻子犯了姦淫或是私通的罪,否則就算她作惡像舊約亞哈王的妻子耶洗別,也不可以把她休了;希列學派則認為,如果妻子做任何丈夫不喜歡的,丈夫都可以把她休了。例如煮飯燒焦了,丈夫很生氣就可以把她休了,你覺得這樣開明嗎?當時候女人的地位有點像中國古代,法利賽人刻意拿這個問題來去刁難耶穌。申二十四1說「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沙買跟希列二學派對於這段經文中所謂「不合理的事」抱持不一樣的看法。那這個不合理,到底是指什麼情況?

「婚姻的永約」是神開始創造時就有,太十九4-6「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我們相信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就是從這段經文得到的結論。神原先的設計,可以看創世紀第二章,神從亞當的肋骨拿一條出來造夏娃,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們是生命的結連。

世界上有四種的不同的結合,一個男性娶了一個女性,這是聖經的次序;一個女性娶了一個男性?就是兒子嫁到他太太的娘家,那就有一點將聖經的次序顛倒了;那若是一個男人娶了男人呢?或是一個女人娶了另一個女人呢?都不太符合聖經原來的標準。夫婦是生命的結連,是合二為一呢?還是合而為一呢?其實都是。合一是異中求同,大家有不同的地方,可以彼此來商量協調。因此耶穌不直接回答法利賽人的問題,他回到原先神創造的目的,說明了婚姻是一種生命的關係,是需要犧牲需要愛的,也需要一直持守的,如果有不合的地方要彼此體貼,這是恆久的關係,是一直到永遠的。

如果你記得羅七1-6,婚姻關係在什麼時候停止?在一方離開時就停止了。所以一個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再娶?就是在他原先的配偶離開世界後。因為當他離開了世界,婚約就停止了。瑪拉基書講到: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盟約之妻意思就是,你們在一個婚約裡面,已經被鎖定被綁住了,除非對方離開,不然沒辦法把約解除。我有一次聽一個講員說,很多男人都喜出望外-喜歡出軌、盼望外遇。弟兄姐妹你在婚約的關係裡面,不要喜出望外,誰破壞了這個婚約,就算地上的法律容許,在神面前也難逃審判。

▍守住一生的承諾

哥倫比亞神學院的一個院長名叫Robertson McQuilkin,他做神學院院長時,正是他事業最高峰,但他太太患了老人癡呆症,沒辦法料理自己,情況越來越嚴重。他面臨一個重要的選擇:到底要把自己的太太送到老人院讓別人去照顧?還是要辭去院長的職務,在家裡照顧太太?你知道他最後的選擇是什麼嗎?辭職。他的書《守住一生的承諾》裡面寫到:我在婚姻的聖壇上講過,無論是健康或患病要始終如一的照顧你,這句話我在神的面前講過,現在如果把你交給別人照顧,我覺得我沒有兌現這個承諾。所以他在職業生涯的高峰時放手了。別人說他是職涯自殺,因為以後在家裡,或許可以做一點事,但沒有神學院的平台,就發揮不了深遠廣泛的影響力。

我跟賴師母結婚50年,有1年我們去到菲律賓,有一位姐妹邀請我們去一個標榜「自然療法」的地方住,她說我們身體裡面有很多毒,可以用食物、草藥調理身體。到了以後,飯店給我們一杯Welcome Drink,那杯東西加了一些草藥,我也不知道是什麼,上面放了好像一根蔥和一塊葉子。過了一陣子,我開始一直吐,我從來沒有這樣過,吐得一蹋糊塗。他們有人就說,是因為那杯東西可能解毒效果太厲害了。我吐完整個人虛脫了,什麼事都無法做。第二天早上,賴師母忽然間不知道自己在哪裡,什麼都搞不清楚,一直在找自己的東西,一遍又一遍的重複找,她從來沒有這樣過,有四個小時,她是處於失憶的情況,我們想可能也是因為昨天喝的那杯東西。

你知道在那四個小時,我在想什麼嗎?我想,如果她繼續這樣失憶,沒有痊癒,我就好像Robertson McQuilkin,要去考慮未來了。她沒辦法照顧自己、也沒辦法開車,她離開家就不懂得回家,很多東西都沒辦法記得。當時的我,做了一個決定,我想起McQuilkin的書說「守住一生的承諾」,萬一到了那個地步,我就辭去工作在家裡陪她。我也覺得放她在老人院這個實在是……,你知道老人院有時是不太人道的,本來生龍活虎很活潑的一個人,進去後變得死氣沉沉的,我不知道是不是他們下了什麼藥,讓人沒那麼有力氣,老人院會比較容易處理。我想我不該讓賴師母去那樣的地方,所以我做了決定。感謝主四個小時過後,她恢復了,我再問她剛才問過的問題,她全部都可以解答。我們不放心,在菲律賓找了醫生看,醫生說最好回美國照核磁共振。回到美國後,醫生檢查後找不出原因,說人有時候忽然間就會發生這樣失憶的情況。我們問醫生會不會再發生?醫生說很可能不會,我們就比較安心了。當人遇到這種情況,最能夠考驗你到底是不是持守一生一世,要建立一個恆久的婚約關係。

▍三種神的旨意:神命定、神容許、神主權要成就

太十九7-8「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他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摩西允許休妻,是在神旨意裡容許的一個例外。神的旨意有三種,我們千萬不要隨便說神的旨意是什麼,有時候弄錯了會讓人困惑。我牧養的教會在達拉斯曾經遇到一個重大車禍。有一個弟兄說,我們是有禱告才出發的,禱告求神保護,為什麼在路上還會遇到車禍?有人就回答說:這是神的旨意。那個弟兄非常不滿,他說:神的旨意是這樣嗎?神不是說祂不是賜災禍的意念,乃是賜平安的意念?我跟這個弟兄說,你要原諒這個回答你問題的人,他說這是神的旨意,指的並不是「神命定的旨意」,而是「神許可的旨意」。

「神命定的旨意」是不能更改的,比如說人要透過耶穌基督才能夠得永生,這是神已經預定好的,祂也預定好耶穌有一天會再來。但神是不是容許地上的災難痛苦臨到我們?是,但這不是祂原定的旨意,而是「神容許的旨意」。還有第三種旨意,就是「神主權要成就的旨意」,也就是神終極要完成的旨意。這是什麼意思?就好像猶大賣耶穌,你千萬就不要說猶大沒有責任,如果說猶大賣耶穌是神命定的旨意的話,那猶大就沒有責任了,因為他是幫神做事,只是扮演黑臉、扮演歹角。但不是這樣的,神容許猶大有自由意志去選擇背叛,這是神容許的旨意。那有人會問:如果神容許世界的災難,神容許惡人在地上當道,那神是不是無能為力?是不是說神也沒辦法?不是。神有一個最終極要實現祂自己主權的旨意。神終極主權的旨意,也要實行在地上。雖然猶大賣耶穌,但是猶大並沒有破壞神最終極救贖的計劃。神的旨意有三種:神命定的旨意、神容許的旨意、神主權要成就的旨意。這樣說明解釋,會讓弟兄姊妹能夠更清楚明白何謂神的旨意。

回到摩西,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是神原先命定的旨意。現在有人要打破,因為某些原因要休妻,經文說「摩西因為你們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意思是神原定的旨意不是這樣,現在摩西容許你們做這些事情,是神旨意中的例外。如果你要我講夫妻關係的話,我會說神原先的心意就是要人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但因為我們活在罪惡的世界裡,難免有一些因罪惡而來的,讓我們無法掌控的情況,所以摩西容許例外。我們今天能不能容許例外呢?如果有人說絕對不准離婚,那是他持守了神原定的心意,但是並沒有把神容許的心意也包括進去。摩西他知道這不是神原先所定的心意,但是祂容許。摩西為例外的存在,開創了先河,說明休妻的律例是神所允許的。大家要搞清楚,神允許並不等於是神的心意,所以千萬不要說:神的旨意是讓我們可以休妻。神的旨意本來不是讓我們可以休妻的。我們要把神命定的旨意跟神容許的旨意分開,因為這個世界不完美,而且人心剛硬。

▍允許離婚的例外情況

從以經解經的原則來看,新約有兩個情況下是可以休妻的,或者是休妻就在神容許的旨意範圍內。第一個,如果有一方決意要離開,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如果一方要走,你不簽離婚協議書也沒有辦法,在美國有一些地方甚至不需要你同意,一方提出離婚,2年就自動生效了。第二種,為了避免犯上更大的惡,比如說家庭暴力,造成生命有危險。Norman Geisler在護教學、系統神學中是西方的權威,他滿保守的,然而他在道德抉擇上有一些見解。比如說,當遇到與人的性命有關的時候,可不可以撒謊?聖經中有兩個例子,第一個是出埃及記第一章,在埃及極權統治下,孩子受到生命危險,收生婆撒謊,神還賜福給收生婆。神認許了收生婆的撒謊,甚至還賜福。你怎麼解釋呢?你只能用梯次的觀念,一個是不可撒謊、另外一個是不可殺人,在這兩個選擇裡,哪一個是更大的惡?更小的那個,就可以暫時不遵守。

第二個例子是喇合撒謊,他為了信仰,在一個不公平的情況下要保全生命。新約有兩次都說「喇合因著信」,一處是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另一處是雅各書第二章。有人就說,她的信心跟她的撒謊沒有關係,問題是你把她的撒謊拿走了,還剩下什麼?她信心的行動就是因為她撒謊,這樣怎麼解釋都解釋不通。這樣的話,新約說她有信心,該怎麼解釋呢?最合理的,就是神接納她這一次的撒謊。講到撒謊,還有一個情況,在撒母耳記上十六章,神要撒母耳去膏大衛,撒母耳很害怕,他說如果掃羅知道那怎麼辦?掃羅一定殺我。神跟撒母耳說,你就說你是去獻祭吧。神有沒有教撒母耳撒謊?神有沒有做錯事?然而撒母耳真的有去獻祭,只不過在獻祭之餘,還去膏了大衛。很多時候我們並不需要把所有事都告訴別人,但是你告訴人家的一定要是事實,這樣算不算撒謊?不算,我們可以有自己的隱私。如果人家問你:你要去哪裡?你可以不回答,這是我們的權利範圍。如果我們要去做三件事情,只跟人說其中一件,這樣可以嗎?可以啊,為什麼我們需要全部告訴對方呢?

如果對方犯姦淫,能不能離婚?太十九9是這樣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比對福音書,太五「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可十「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路十六「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除了馬太福音,其他福音書都沒有「若不是」這個中間句,因此看得出來,馬太福音是一個例外。那如果馬太福音有例外,馬可、路加都沒有例外,應該怎麼解釋呢?唯一能夠解釋的就是:馬太是針對猶太人講的。猶太人結婚是從沒有關係、到許配、到真正迎娶成為正式夫婦,中間的「許配」,很多人覺得如同現在的訂婚,其實並不盡然,猶太人的許配,雖然沒有夫婦之實,但已經有夫婦之名,馬利亞許配給了約瑟,約瑟知道她未婚先孕,就想要暗暗把她休了。為什麼需要把她休了?因為有夫婦之名,在這個情況下,雖然還沒有迎娶過來,但已經有夫婦之名,所以馬利亞犯姦淫就可以把她休了。這個就是馬太所說的情況,因為猶太人有這種特例。然而路加跟馬可是對外邦人寫的,就不需要加這一句。因此這段經文基本的意思,就是休妻另娶就是犯姦淫,意思是不能休妻。

主耶穌他講了最理想的情況,神原先的心意是不能休妻,但為什麼我們可以有一些例外呢?因為人心剛硬,因為我們活在一個罪惡的社會。路加、馬可直接說不可休妻,沒有加上任何例外情況,馬太兩處都加上了例外的句子,因為馬太福音是對猶太人講的,只有猶太人有這種規矩,所以特別對他們說,除非是沒有迎娶過來,卻已經發現犯姦淫。耶穌基本上是禁止人休妻的,這是神原先的心意。現在有一種「離婚蛋糕」,離婚的時候,當事人請一朋友來,甚至請牧師來主持。這樣牧師來該講什麼話呢?結婚的時候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那現在要說:神所分開的人不可以配合?或者是人所分開的神不可以配合?你覺得這是不是亂來啊?離婚也要求神的賜福,然而這個世界就是亂來的世界。

▍漁翁撒網 應用舉例

如果我們要講一篇道,主題是「婚姻是神原先創造的心意,摩西容許人休妻只因人心剛硬,婚姻是必須持續一生的永約。如果要守獨身不嫁不娶,得按照從神而來領受的恩賜。」到了要應用的時候,我稱這個階段叫漁翁撒網,你希望你這個網能夠照顧到所有的人,網到不同種類的魚,這時我們可以這麼說。

1.對於單身的人,你可以說「你願意求神給你信心,相信祂會為你預備合適信主的對象嗎?你願意忍耐等候神的時間,不要隨便找一個對象結婚嗎?」有一些女孩子,她過了適婚年齡,想趕快結婚,嫁了以後往往後悔更大。「你是不是要求神給你智慧,讓你知道是不是有守獨身的恩賜?」這是經文最後的十到第十二節。
2.對已婚又很恩愛的夫妻說「我為你們感謝神。你願意求神繼續保持你們之間的婚愛,持守在神面前的忠貞與純潔嗎?」
3.對已經結婚但是關係不太好的夫婦說「你的婚姻需要在哪一方面調整?你願意求神讓你放下自我,用捨己的去愛你的配偶嗎?」我們要認定自己在神面前的婚姻承諾與誓言,好好的一生一世去愛另一半,若是婚姻關係不太好,可以展開行動,提升彼此之間的關係,例如參加夫婦講座、看書,或者請教一些有經驗的人。
4.對已婚正在考慮要離婚的夫妻說「我勸你打消這個念頭。如果你要遵行神的心意,只有一條路—就是修補你們之間的婚姻關係。你願意靠聖靈堅持不懈與你的配偶一輩子同走人生的道路嗎?」大家知道婚姻就是一條雙行道,而且永遠在修建當中。不要以為現在很恩愛就不需要修建。
5.對於曾經離過婚的人說「求主保守,相信你接觸這個敏感的課題,難免會挑起生命中創傷痛苦的回憶。或許離婚發生在你還沒有信主、或是對方一心求去、或者你一時的愚昧。但是無論怎麼樣,你願意在主的面前求主赦免你、醫治你的創傷,靠主重新振作,用餘下的光陰為主而活嗎?」如此就是漁翁撒網了。

▍靠著聖靈 硬著頭皮 傳講真理

應用的三個原則;1.注意會眾的背景與忌諱。2.若不是與真理、道德或信仰相違,可容許有不同的解釋與應用存在。3.在講述神原先的整體心意時,可以根據聖經,容許有例外情況出現。這三個再加上二項,4.在扮演「先知」的角色之前,不要忘記自己同時是「牧者」跟「導遊」。還記得我說十一奉獻,舉例的那十頭小豬嗎?要罵會友之前,要先懂得做一個牧者去牧養他們。5.在應用敏感課題時,要根據聖經,靠主去面對處理。有人反對你,就忠誠於神的話,有人因為這樣而離開,那也沒辦法,若為了留人在教會,對神話語有偏頗的解釋,這樣是不應該的。要愛所牧養的羊群,但沒有辦法犧牲真理去愛他們。有些地方是可以調一調的,用恩典來去調和,就好像剛才講到離婚這個課題,有沒有例外的情況?有,然而我的理解就是這兩個例外,如果有人說了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要你蓋一個印作保,你該怎麼辦呢?你要根據神的話語、憑著信心、靠着主的恩典,說該說的話。如同我告訴大家的八字箴言:靠着聖靈、硬著頭皮,講!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