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吳勇長老聖經紀念講座邀請中華福音神學院的吳存仁老師查考希伯來書,這卷書的作者不確定,有人認為是保羅,因為這卷書就接在保羅書信後面,不過這卷書跟保羅書信中的用語還有強調的地方並不相同,保羅喜歡強調死人復活、稱義,而希伯來書作者並沒有用到。
成書地點:羅馬,這卷書的背景是建立在讀者對聖經真理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舊約中對於彌賽亞的啟示分散在先知書中,就像拼圖一樣,希伯來書一次將耶穌君王和祭司的身份整合在一起,這是在舊約中難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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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解釋聖經會有四個面向
一、作者
要了解作者本身的身分是什麼,根據作者本身的身分不同,看見事情的角度也會有所不同,也因為身分的不同,對神話語的理解深度也有所差異。另一個就是,作者所使用的語文;所有的語文都有它民族性的文化背景,甚至包含民族歷史過程的情緒,所以了解作者所使用的語文,除了能看出訊息所要傳達的對象,還能知道作者本身的知識程度、所處環境。
二、歷史背景
聖經經歷從最早成書的約伯記在3500年前左右(約公元前1500年)到最後成書的啟示錄(公元90-96年之間),歷經1600年左右,共有超過40位作者。在不同的時空背景當中,每位作者身處在不同的政治環境、地理環境,經濟環境、乃至於宗教環境,在信仰中會面對不同的難處,所以了解作者當時的歷史背景,更能清楚知道作者想對當時讀者表達的,也會是作者想提供讀者,在面對信仰環境難處時所提供的解答。
三、神學觀念
作者透過自身對神的體認,對當時環境的讀者述說神的心意,這樣的神學觀念闡述著神與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架構;而今日的讀者,卻不該因自己所架構的神學來揣測、來閱讀這一部分的聖經記載,這樣會失去了當時作者所要對當時讀者所敘述的本意。
四、文學手法
同樣的語文,有許多不同的使用,寓言、暗示、啟示、前後呼應、歷史驗證……作者所應用的文學手法,不光顯出作者本身的學識,也顯出當時讀者所能接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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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三階段
一、解經
解釋聖經並非按著自己的私意來解釋,以經解經卻常常忽略每一段經文的歷史、環境背景不盡相同,而落入斷章取義(取自己的意)的狀況;解經必須了解經文在當時原初的訊息,才不致造成張冠李戴,以現代觀念去闡述過去人文。
二、釋經
是在了解經文原初的訊息意義後,在神的引導中明白這個訊息對個人生命的意義。同一段經文,在不同的讀者生命裡,會在神不變的原則中產生個人性的生命提醒。
三、以領受的經文服事教會
神的話語是道,是真理,是生命,是活潑的,並不因時空的轉變而有更迭,讀經領受神話語之後,不光要在個人的生命當中有所成長,還要用來在教會中服事(教會=信主而聚在一起的弟兄姊妹)。
也許在教會當中會聽到這樣一句話,「我是蒙恩的罪人」,但若以解經更準確的說法,卻不是這樣。既然是蒙了恩,蒙了赦罪之恩,在神面前已是無罪的人,卻仍自稱是蒙恩的罪人,若不是過度謙卑而顯得驕傲,就是輕看神的赦罪,或不夠清楚神的赦罪是完全的。主耶穌道成肉身之前,獻祭的祭物是除掉罪責,但主耶穌祂的獻祭,卻是除掉了罪本身。
希伯來書第三章提到,我們能支取這救贖之恩,關鍵在於「信靠」。看來是一個字詞,但若從其中深度的了解與檢視,會發現不是那樣的簡單。
信,它是信靠,可以是信徒初信時一種相信依靠的呈現。
信,它是信從,是門徒持續不斷地相信順服,遵從主命,委身其中。
信,它是信仰,是門徒生活當中活潑的生命內容,舉手投足,說話情緒,都呈現基督新生命的一種實質。
信,它是上帝的屬性,是神信實的屬性,是與其身分相稱的。
光一個『信』,就有這樣豐富的意義,我們讀經又豈能簡單、輕鬆的看待過去,又豈能以個人的自我主觀凌駕作者原意來詮釋聖經呢?願神幫助我們,引領我們,以敬畏的心,深深考察祂的話語,讓神的話語成為這世代時刻的亮光與引導。
而這個「信」到了來十一1這句大家熟悉的經文──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究竟是甚麼意思呢?從這章起開展了一串雲彩般見證人名單,吳老師提到了屬靈榜樣。我們身邊有沒有屬靈的好榜樣?在他們身上可以看見雖身處困境,卻能以信心跨越,和神持續保持親密,活出好見證的榜樣。這樣的生命,其實是主期盼每位蒙恩信徒,能按著自己蒙恩的身分,做出與其身分相稱的決定,活出與其身分相稱的生活。
回到v1,老師如此解釋──這個信,是以基督徒信仰為前提之下的信心,而我們的信仰已經說明了,那個神按著祂的應許,將會賜給我們的產業的全部,我們在信仰裡已經預先看見了。而此時的信心,其實還停留在心思的層次,然而之於每位信徒對救恩的信心而言,雖然我們仍然在心思的裡面,但神要按祂的信實逐漸兌現。簡而言之,神應許你的,可能都尚未成就,但在信心的裡面,知道信實的神不會讓應許失落。
從v3起作者列出來的信心見證人名單,開始一一告訴讀者,以上所講的並不是憑空捏造,接下來的這些人都是憑著信而生活。老師特別提到和合本中以人名起首,例如v4亞伯、v5以諾,但在原文中,每個中文以人名起首的經句,原文都以「因著信」起首,例如v4因著信,亞伯獻祭與神……而這個「因」,不是「因為」,因為的裡面有一種過去的意味,但這裡的希臘文是憑藉著、憑著信的意思──憑著信,他作出與他信仰相稱的決定、活出與他信仰相稱的生活!是藉著主以及我在主裡的新身分,每天信實活在主面前,過著相稱的生活。回到v2「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神創造世界的時候尚未造人,那我們怎麼知道世界是藉神的話被造的呢?其實,關於真理,某些時候我們也是先憑信心,爾後經歷才知道,無論如何可以確定的是,我們都將全部經歷,絲毫不遺漏!
提到亞伯拉罕時,老師指出一個很有趣的地方。亞伯拉罕蒙召之後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後來其實他已經到了神要給他為業之地,但既然到了,怎麼還會覺得自己是寄居的呢?不是已經到了,並且可以開始生根、建立,而上帝給的應許之地,不就將成為家鄉嗎?但為何從v13-16卻有一個「寄居」的概念,或說是一種心態,存在於這些信心見證人的深處呢?v13「……卻從遠處看見,」這些見證人領受上帝給的應許,但有生之年未必得見應許實現,肉眼沒看見,但卻是以信心的眼睛看見,也就是從遠處看見上帝信實的兌現。原來在地上的日子,只是救贖計畫的一部分,只是先在地上預嘗將來天上日子的影子罷了,在地上的擁有並不是神要賜福我們的全部。這些人以信心的眼睛看到這點,並且歡喜領受,內心所盼望擁有的就不再是現下可以擁有的,而是遙望那一個更美的,真實在天上,上帝所預備的。
這些見證人之所以能夠活出與蒙召相稱的生活,作出與蒙召相稱的決定,都是「因著信」,也就是藉著信而活,以至於當亞伯拉罕帶著預備獻上為祭的以撒上山之前,跟僕人說,我們去去就回。老師特別提到這裏的動詞回來,用的是複數,可見亞伯拉罕認定會和活著的以撒一起下山;這樣一個心態與帶出的行動,就是藉著信活出與蒙召身分相稱的生活、作出與蒙召身分相稱的決定,他真的是活出來了。
倘若不是一個打從內裡和根源被上帝得著的生命,怎麼可能連說話這個本能,憑直覺反應的動作會這樣自然而然使用了複數呢?可見亞伯拉罕心中毫無懷疑以撒會一起下山,實在非常震撼。這些信心見證人的名單,一個個在當時作出周圍的人極可能不明白、甚至嘲笑的決定與生活態度,今天我們的生活環境,基督徒們何嘗不也面臨類似的情況呢?然而,我們是否也「憑著信」,可以活出一個與蒙召相稱的生活?求主幫助此生得活出這樣的生命,即便肉眼不得見神信實應許的兌現,但卻得憑著信心領受,一生滿心企望神所預備的更美家鄉。